一、為什么要制定出臺《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每年發布一次。方案的出臺落實了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作要求,對推動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體系建設,最大限度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2024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點》《內蒙古自治區防災減災指揮部2024年工作要點》《烏拉特前旗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等制定。
三、《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方案》共五方面內容,主要涉及我旗地質災害概況、2023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202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及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災害預防要求等。其中2024年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升級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加快推進“隱患點+風險區”地質災害雙控管理試點建設工作、持續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風險動態巡排查工作、持續做好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扎實開展地質災害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加快完成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加強應急值守,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根據《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4年我旗的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有哪些?
《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工作安排適用于全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其中2024年的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包括:白彥花鎮一帶沿山前的泥石流隱患點巡查,特別是呼倫寶力格溝、哈爾達巴溝、蓿荄溝、東二駒溝、太恩格溝、查汗寶力格溝、塔汗其溝、白音布拉格溝、大壩溝、小廟溝、呼和溝、哈日寶力格西溝、大中礦業塌陷區等處。
五、根據《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4年我旗如何加強突發地質災害防范處置工作?
為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防范處置工作,要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等部門對工程活動領域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管職責,共同督促并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落實防災主體責任和防災措施。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確保遇有災情險情時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嚴謹性,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導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現場調查和評估,為搶險救災、合理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
一、為什么要制定出臺《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每年發布一次。方案的出臺落實了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作要求,對推動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體系建設,最大限度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2024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點》《內蒙古自治區防災減災指揮部2024年工作要點》《烏拉特前旗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等制定。
三、《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方案》共五方面內容,主要涉及我旗地質災害概況、2023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202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及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災害預防要求等。其中2024年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升級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加快推進“隱患點+風險區”地質災害雙控管理試點建設工作、持續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風險動態巡排查工作、持續做好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扎實開展地質災害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加快完成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加強應急值守,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根據《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4年我旗的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有哪些?
《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工作安排適用于全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其中2024年的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包括:白彥花鎮一帶沿山前的泥石流隱患點巡查,特別是呼倫寶力格溝、哈爾達巴溝、蓿荄溝、東二駒溝、太恩格溝、查汗寶力格溝、塔汗其溝、白音布拉格溝、大壩溝、小廟溝、呼和溝、哈日寶力格西溝、大中礦業塌陷區等處。
五、根據《烏拉特前旗2024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4年我旗如何加強突發地質災害防范處置工作?
為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防范處置工作,要明確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等部門對工程活動領域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管職責,共同督促并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落實防災主體責任和防災措施。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確保遇有災情險情時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嚴謹性,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導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現場調查和評估,為搶險救災、合理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