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52824075597489F/2024-0162 | 主題分類 | 文體 |
發文機關 | 烏拉特前旗文體旅游廣電局 | 文 號 | 烏文體旅廣發〔2024〕162號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公開日期 | 2024-11-06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烏拉特前旗旗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巴彥淖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管理辦法》《巴彥淖爾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旗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推薦申報烏拉特前旗旗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庫專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庫職能
旗級非遺專家庫由烏拉特前旗文體旅游廣電局統籌協調,抽取專家庫成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具體從事對符合要求的旗級非遺項目與傳承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審論證、提出評審意見等工作;對旗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及傳承人開展傳習義務及傳習補助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工作;為全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科學化咨詢、合理化建議、專業化指導;參與烏拉特前旗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闡釋和傳播等工作。
二、范圍及名額
全旗范圍內從事“非遺十大類”(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各相關專業的工作,長期關注或從事非遺工作,具有豐富實踐與管理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旗直各有關單位每單位推薦不超過2名,旗文旅廣局屬各單位推薦不超過3名;各蘇木鎮不超過5名。
三、推薦條件
本次推薦旗非遺專家庫專家均由組織推薦,要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具有非遺各相關專業背景,具有相關專業副高以上職稱;二是學術嚴謹、作風端正;三是能夠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和規章制度,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四是年齡不超過75周歲,個別專業門類可適度放寬,身體健康。
四、工作要求
(一)各蘇木鎮、旗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各申請材料,填寫推薦意見,確保真實有效。本次申報中符合條件但未納入旗非遺專家庫的人員,統一納入旗非遺領域人才庫,實行后備動態管理。
(二)各蘇木鎮、旗直各有關單位申報人材料直接報送至旗文體旅游廣電局文化遺產保護股。
(三)推薦申報材料包括:《巴彥淖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專家推薦申報表》(附件1)、《巴彥淖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專家推薦申報匯總表》、申請人工作經歷、身份證、獲獎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體現推薦人業績方面證明材料、申報人兩寸藍底照片2張、所在單位推薦意見。
(四)以上申報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將簽字、蓋章的紙質版一式兩份郵寄至烏拉特前旗文體旅游廣電局,電子版報送至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都達古拉 18247892555
郵寄地址:烏拉山鎮政府6樓文體旅游廣電局606室
電子郵箱:qqlt888@163.com
烏拉特前旗文體旅游廣電局
2024年11月6日
政策解讀:《關于推薦烏拉特前旗旗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專家的通知》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