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烏拉特前旗知識產權局牌子。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定”規定及機構編制部門調整事項明確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本部門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下設3個二級單位(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現共有在職工作人員208名,其中行政編制136名,事業編制68人,工勤人員4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劉勇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場監管局全面工作,負責財務、紀檢、目標管理工作。分管財務裝備股。(聯系電話:0478-7939999)
梁曉繼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組織人事、老干部、綜治、登記注冊、信用監管、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人事股、登記注冊股、信用監督管理股、法規股、東風市場監督管理所、城郊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小召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199)
張建功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黨建、食品生產監管、食品流通監管、餐飲服務單位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知識產權及網絡市場監管等工作。分管黨建辦、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經營管理股、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股、網絡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股、白彥花市場監督管理所、烏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西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911)
聶繼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行政運行、后勤保障、檔案、保密、科技規劃、掃黑除惡、新聞宣傳、投訴舉報、信訪、藥品安全監管、計量管理、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管、計量衡器檢定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消費環境建設指導股、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計量股、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食品園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安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998)
任長富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標準、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監管及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質量和標準化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大佘太市場監督管理所、明安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6756)
景風水 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安排部署專項執法工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及反不正當競爭、查處商業賄賂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工作,分管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聯系電話:0478-7939698)
三、單位主要職責
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線,貫穿于經營主體審批許可、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質量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三品一特’監管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確權責名稱、權責類型、設定依據、履責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辦事指南、運行流程圖等,進一步優化行政程序,規范權力運行。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旗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本旗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管理和指導本行政區域質量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和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重大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配合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旗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特殊食品許可、監管等工作。
(十)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的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按權限監督實施全旗中藥、蒙藥標準規范。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制定實施全旗監督抽檢計劃。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依職責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全旗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動誠信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落實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和指導全旗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旗認證認可工作。按照規定權限承擔相關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十)負責全旗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知識產權戰略,組織實施有關知識產權法規、規章、政策,推進知識產權強旗建設。
(二十一)貫徹執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和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依法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等工作。
(二十二)指導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
(二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旗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匯集全球知識產權信息,按產業領域加強知識產權導航,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咨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范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旗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旗農牧和科技局有關職責分工。(1)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食用農畜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畜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1)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對外談判、雙邊知識產權合作磋商機制等工作。(2)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3)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4)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與旗新聞出版版權局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市委、旗委、政府關于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四、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并指導全旗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66)
(二)法規股。負責查辦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與行政處罰案件評查及對行政許可檔案抽查;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交流工作;負責機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對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指導;對本級行政執法案件涉及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人:謝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9)
(三)應急管理股。組織參與市場監督管理方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安全預警監測和風險交流;承擔市場監管安全總體狀況分析預測,參與制定實施市場安全監管風險監測計劃;負責市場監管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旗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參與地方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人:鄢文勝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3)
(四)科技信息與新聞宣傳股。承擔全旗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工作。擬訂全旗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66)
(五)登記注冊股。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承擔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詢服務。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分撥及領證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和其他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本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本部門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上報工作;負責進駐旗政務服務大廳相關業務窗口的日常工作;檢查監督行政許可工作的規范實施情況。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人:黃玫 業務咨詢電話:0478-7802276)
(六)信用監督管理股。貫徹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數據統計、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建立全旗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負責人:孔祥茂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6)
(七)消費環境建設指導股(“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貫徹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和網絡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統籌協調消費者權益行政保護工作。指導“12315”舉報投訴中心、個體勞動者協和消費者協會工作。(負責人:張丹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19)
(八)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貫徹執行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商業賄賂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人:張建鈞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9)
(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承擔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拍賣行為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十)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開展廣告經營資格檢查;組織指導查處廣告侵權及虛假行為。(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十一)質量發展股。擬訂推進質量強旗戰略和質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規劃。完善并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質量狀況分析。組織申報中國質量獎、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獎。(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本旗重點監督產品目錄并組織實施。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檢、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商品質量的行業性、專業性監督。組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農資、成品油、煤炭、商品條碼、食品相關產品等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生產、流通領域違反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股(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等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承辦旗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人:鄢文勝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3)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依法查處生產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并進行組織驗收;負責生產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定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并指導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王忠誠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01)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領域環節食品安全形勢;負責制定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承擔流通環節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畜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辦法,組織和指導特殊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朝格圖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8)
(十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監督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組織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人:朝格圖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8)
(十七)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管股。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召回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在流通環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互聯網銷售藥品、化妝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管理規范;指導開展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并進行組織驗收。(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
(十八)醫療器械監管股。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管理規范;負責組織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網絡醫療器械銷售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監督抽驗工作(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對全旗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應用。(負責人:武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2)
(二十)計量股。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用能單位加強能源計量管理,負責實施列入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產品目錄產品的監督檢查。規范計量數據使用。(負責人:王勇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399)
(二十一)標準化股。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監督強制性標準和重要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工作,負責標準化協調機制日常工作。(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二十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和監督本旗認證認可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監督管理自愿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中介機構。統籌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負責人:張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二十三)商標和知識產權發展保護股。擬訂商標和專利保護等有關制度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等官方保護,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執法協作機制建設。組織指導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監督指導商標代理工作,對市場主體商標注冊、使用及商標戰略的制定實施進行指導,負責商標印制行為的監督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強旗建設,統籌指導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運用及標準化體系建設。協調指導質押融資、無形資產評估及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二十四)財務審計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非稅收入、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人:陳鳳霞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8)
(二十五)人事股。承擔機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對機關、所屬單位共性和業務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負責人:丁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08)
(二十六)基層指導股。負責本轄區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規范化建設工作,確保基層基礎設施規范;制定完善“基層工作規范”,加快推進基層建設;制定基層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系統開展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及私營企業的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等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負責人:孔祥茂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6)
(二十七)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研究推進全旗規模以下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黨建工作,組織開展并督促檢查上述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組織書記培訓、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黨建臺賬建立等工作;承擔并落實旗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并落實旗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負責人:李永祥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099)
(二十八)派出機構
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設11個市場監督管理所。
設立大佘太市場監督管理所、明安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安市場監督管理所、白彥花市場監督管理所、烏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金橋市場監督管理所、城郊市場監督管理所、東風市場監督管理所、西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小召市場監督管理所、食品園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為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管職責,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是:
(1)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咨詢活動。
(2)依據授權履行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審批服務職能。
(3)負責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進行信用分類監管,建立經濟戶口檔案,促進信用分類監管工作。
(4)負責本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巡查工作,依法指導、服務和規范管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組織開展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報備案工作。
(5)受局機關委托,辦理個人獨資、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的設立登記、變更和注銷工作。
(6)負責對轄區內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快速檢測、信息公示;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自律制度、責任制度和索證索票、進銷貨登記臺賬制度。
(7)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
(8)負責本轄區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等相關管理職責。
(9)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實施動態監管,全面履行日常檢查、巡查、隱患督促整改;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活動。
(10)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局的授權開展轄區內商標、廣告、合同、經紀人及經紀機構、傳銷直銷活動等監管工作。
(11)受理、調解轄區內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按權限調查、處理轄區內申訴、舉報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2)負責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收集并報告轄區各類經濟主體的違法信息。
(13)指導本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分會的工作。
(14)承擔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辦公地點、辦公時間、聯系人、辦公電話
辦公地點: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大街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聯系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89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正科。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李國棟大隊長:主持執法大隊全面工作。(負責人:李國棟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5)
何利峰副大隊長:協助大隊長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執法二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永成副大隊長:負責大隊日常事務工作,協助大隊長負責法規、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知識產權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辦公室、法規股、執法一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偉副大隊長:協助大隊長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執法三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單位主要職能
第一條 為了規范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根據市委、政府批準的《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發的《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根據《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烏前黨發[2024]5號)精神,制定本文件。
第三條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四條 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區、市、旗黨委相關決策部署,受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承擔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主線,貫穿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查處侵犯商業秘密、虛假標識和虛假宣傳、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經營者的限制競爭、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串通招投標、不正當有獎銷售等市場交易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商業賄賂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查處違法壟斷行為;查處走私販私和其他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直銷、傳銷違法案件;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查處合同欺詐,打擊霸王條款等違法行為;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查處侵犯企業名稱和商標專用權、虛假廣告、網絡傳銷、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
(三)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工作;查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無證行為;查處機動車安檢機構違法行為;查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處商品質量和市場計量違法行為;查處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違法行為;查處本地區地理標志產品、商品條碼和防偽標識違法行為;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查處檢驗檢測機構違法行為;查處特種設備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四)開展組織協調和查處重大食品藥品違法案件;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互聯網銷售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查處全旗食鹽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查處知識產權及專利發展方面違法行為。
(五)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六)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執法一中隊、執法二中隊、執法三中隊。
第六條 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黨組織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徹始終,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七條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事業編制36個。設大隊長1名(正科級)、副大隊長3名(副科級)。
第八條本文件的解釋辦理工作由中共烏拉特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中共烏拉特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原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和社會事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第十條本文件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大隊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宣傳、黨建、安全等日常工作。(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77)
(二)執法一中隊。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知識產權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違法行為、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領域執法工作。(負責人:張躍飛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6185)
(三)執法二中隊。負責市場監管(側重查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負責人:賈建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6096)
五、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大街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478-7939912
負責人:李國棟
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以下簡稱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股級。
二、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與《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表》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和檢測。
2.承擔全旗范圍內的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檢測等方面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
3.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百花園小區11號樓商鋪-1-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馬杰圖
業務咨詢電話:13804787954
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以下簡稱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股級。
二、主要職責
1.承擔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等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核實、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
2.負責對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網絡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3.開展對全旗發生的嚴重藥品與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分析和確認,提出初步處理建議。
4.建立和完善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庫。
5.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業務咨詢電話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樓306辦公室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烏拉特前旗知識產權局牌子。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定”規定及機構編制部門調整事項明確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本部門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下設3個二級單位(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現共有在職工作人員208名,其中行政編制136名,事業編制68人,工勤人員4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劉勇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場監管局全面工作,負責財務、紀檢、目標管理工作。分管財務裝備股。(聯系電話:0478-7939999)
梁曉繼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組織人事、老干部、綜治、登記注冊、信用監管、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人事股、登記注冊股、信用監督管理股、法規股、東風市場監督管理所、城郊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小召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199)
張建功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黨建、食品生產監管、食品流通監管、餐飲服務單位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知識產權及網絡市場監管等工作。分管黨建辦、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經營管理股、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股、網絡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股、白彥花市場監督管理所、烏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西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911)
聶繼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行政運行、后勤保障、檔案、保密、科技規劃、掃黑除惡、新聞宣傳、投訴舉報、信訪、藥品安全監管、計量管理、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管、計量衡器檢定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消費環境建設指導股、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計量股、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食品園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安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9998)
任長富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標準、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監管及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質量和標準化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大佘太市場監督管理所、明安市場監督管理所。(聯系電話:0478-7936756)
景風水 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安排部署專項執法工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及反不正當競爭、查處商業賄賂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工作,分管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聯系電話:0478-7939698)
三、單位主要職責
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線,貫穿于經營主體審批許可、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質量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三品一特’監管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確權責名稱、權責類型、設定依據、履責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辦事指南、運行流程圖等,進一步優化行政程序,規范權力運行。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旗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本旗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管理和指導本行政區域質量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和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重大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配合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旗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特殊食品許可、監管等工作。
(十)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的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按權限監督實施全旗中藥、蒙藥標準規范。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制定實施全旗監督抽檢計劃。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依職責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全旗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動誠信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落實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和指導全旗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旗認證認可工作。按照規定權限承擔相關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十)負責全旗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知識產權戰略,組織實施有關知識產權法規、規章、政策,推進知識產權強旗建設。
(二十一)貫徹執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和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依法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等工作。
(二十二)指導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
(二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落實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旗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匯集全球知識產權信息,按產業領域加強知識產權導航,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咨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范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旗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旗農牧和科技局有關職責分工。(1)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食用農畜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畜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1)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對外談判、雙邊知識產權合作磋商機制等工作。(2)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3)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4)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與旗新聞出版版權局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市委、旗委、政府關于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四、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并指導全旗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66)
(二)法規股。負責查辦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與行政處罰案件評查及對行政許可檔案抽查;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交流工作;負責機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對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指導;對本級行政執法案件涉及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人:謝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9)
(三)應急管理股。組織參與市場監督管理方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安全預警監測和風險交流;承擔市場監管安全總體狀況分析預測,參與制定實施市場安全監管風險監測計劃;負責市場監管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旗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參與地方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人:鄢文勝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3)
(四)科技信息與新聞宣傳股。承擔全旗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工作。擬訂全旗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66)
(五)登記注冊股。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承擔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詢服務。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分撥及領證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和其他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本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本部門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上報工作;負責進駐旗政務服務大廳相關業務窗口的日常工作;檢查監督行政許可工作的規范實施情況。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人:黃玫 業務咨詢電話:0478-7802276)
(六)信用監督管理股。貫徹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數據統計、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建立全旗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負責人:孔祥茂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6)
(七)消費環境建設指導股(“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貫徹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和網絡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統籌協調消費者權益行政保護工作。指導“12315”舉報投訴中心、個體勞動者協和消費者協會工作。(負責人:張丹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19)
(八)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貫徹執行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商業賄賂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人:張建鈞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9)
(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承擔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拍賣行為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十)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開展廣告經營資格檢查;組織指導查處廣告侵權及虛假行為。(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十一)質量發展股。擬訂推進質量強旗戰略和質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規劃。完善并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質量狀況分析。組織申報中國質量獎、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獎。(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本旗重點監督產品目錄并組織實施。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檢、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商品質量的行業性、專業性監督。組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農資、成品油、煤炭、商品條碼、食品相關產品等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生產、流通領域違反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股(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等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承辦旗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人:鄢文勝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3)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依法查處生產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并進行組織驗收;負責生產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定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并指導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王忠誠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01)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領域環節食品安全形勢;負責制定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承擔流通環節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畜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辦法,組織和指導特殊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朝格圖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8)
(十六)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監督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組織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實施工作;擬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人:朝格圖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38)
(十七)藥品流通和化妝品監管股。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召回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在流通環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互聯網銷售藥品、化妝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管理規范;指導開展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相關標準的制定并進行組織驗收。(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
(十八)醫療器械監管股。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管理規范;負責組織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網絡醫療器械銷售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監督抽驗工作(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對全旗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應用。(負責人:武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22)
(二十)計量股。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用能單位加強能源計量管理,負責實施列入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產品目錄產品的監督檢查。規范計量數據使用。(負責人:王勇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399)
(二十一)標準化股。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監督強制性標準和重要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工作,負責標準化協調機制日常工作。(負責人:耿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6)
(二十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和監督本旗認證認可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監督管理自愿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中介機構。統籌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負責人:張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二十三)商標和知識產權發展保護股。擬訂商標和專利保護等有關制度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等官方保護,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執法協作機制建設。組織指導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監督指導商標代理工作,對市場主體商標注冊、使用及商標戰略的制定實施進行指導,負責商標印制行為的監督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強旗建設,統籌指導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運用及標準化體系建設。協調指導質押融資、無形資產評估及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負責人:趙靜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9)
(二十四)財務審計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非稅收入、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人:陳鳳霞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8)
(二十五)人事股。承擔機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對機關、所屬單位共性和業務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負責人:丁莉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08)
(二十六)基層指導股。負責本轄區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規范化建設工作,確保基層基礎設施規范;制定完善“基層工作規范”,加快推進基層建設;制定基層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系統開展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及私營企業的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等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負責人:孔祥茂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6)
(二十七)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研究推進全旗規模以下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黨建工作,組織開展并督促檢查上述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組織書記培訓、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黨建臺賬建立等工作;承擔并落實旗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并落實旗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負責人:李永祥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099)
(二十八)派出機構
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設11個市場監督管理所。
設立大佘太市場監督管理所、明安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安市場監督管理所、白彥花市場監督管理所、烏拉山市場監督管理所、金橋市場監督管理所、城郊市場監督管理所、東風市場監督管理所、西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小召市場監督管理所、食品園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為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管職責,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是:
(1)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咨詢活動。
(2)依據授權履行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審批服務職能。
(3)負責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進行信用分類監管,建立經濟戶口檔案,促進信用分類監管工作。
(4)負責本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巡查工作,依法指導、服務和規范管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組織開展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報備案工作。
(5)受局機關委托,辦理個人獨資、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的設立登記、變更和注銷工作。
(6)負責對轄區內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快速檢測、信息公示;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自律制度、責任制度和索證索票、進銷貨登記臺賬制度。
(7)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
(8)負責本轄區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等相關管理職責。
(9)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實施動態監管,全面履行日常檢查、巡查、隱患督促整改;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活動。
(10)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局的授權開展轄區內商標、廣告、合同、經紀人及經紀機構、傳銷直銷活動等監管工作。
(11)受理、調解轄區內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按權限調查、處理轄區內申訴、舉報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2)負責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收集并報告轄區各類經濟主體的違法信息。
(13)指導本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分會的工作。
(14)承擔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辦公地點、辦公時間、聯系人、辦公電話
辦公地點: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大街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聯系人:李曉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89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正科。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李國棟大隊長:主持執法大隊全面工作。(負責人:李國棟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55)
何利峰副大隊長:協助大隊長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執法二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永成副大隊長:負責大隊日常事務工作,協助大隊長負責法規、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知識產權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辦公室、法規股、執法一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偉副大隊長:協助大隊長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
分管執法三中隊,完成大隊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單位主要職能
第一條 為了規范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根據市委、政府批準的《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發的《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根據《烏拉特前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烏前黨發[2024]5號)精神,制定本文件。
第三條 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四條 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區、市、旗黨委相關決策部署,受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承擔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主線,貫穿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及自身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
(二)查處侵犯商業秘密、虛假標識和虛假宣傳、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經營者的限制競爭、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串通招投標、不正當有獎銷售等市場交易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商業賄賂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查處違法壟斷行為;查處走私販私和其他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直銷、傳銷違法案件;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查處合同欺詐,打擊霸王條款等違法行為;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查處侵犯企業名稱和商標專用權、虛假廣告、網絡傳銷、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
(三)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工作;查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無證行為;查處機動車安檢機構違法行為;查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處商品質量和市場計量違法行為;查處法定、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公證服務機構違法行為;查處本地區地理標志產品、商品條碼和防偽標識違法行為;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查處檢驗檢測機構違法行為;查處特種設備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四)開展組織協調和查處重大食品藥品違法案件;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互聯網銷售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查處全旗食鹽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查處知識產權及專利發展方面違法行為。
(五)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六)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執法一中隊、執法二中隊、執法三中隊。
第六條 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黨組織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徹始終,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七條旗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事業編制36個。設大隊長1名(正科級)、副大隊長3名(副科級)。
第八條本文件的解釋辦理工作由中共烏拉特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中共烏拉特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原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和社會事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第十條本文件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大隊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宣傳、黨建、安全等日常工作。(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77)
(二)執法一中隊。負責市場監督(側重查處知識產權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違法行為、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領域執法工作。(負責人:張躍飛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6185)
(三)執法二中隊。負責市場監管(側重查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方面)領域執法工作。(負責人:賈建軍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6096)
五、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大街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478-7939912
負責人:李國棟
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以下簡稱旗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股級。
二、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與《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表》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和檢測。
2.承擔全旗范圍內的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檢測等方面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
3.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百花園小區11號樓商鋪-1-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馬杰圖
業務咨詢電話:13804787954
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以下簡稱旗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為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股級。
二、主要職責
1.承擔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等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核實、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
2.負責對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網絡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3.開展對全旗發生的嚴重藥品與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分析和確認,提出初步處理建議。
4.建立和完善全旗藥品與化妝品的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庫。
5.完成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業務咨詢電話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樓306辦公室
辦公時間: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劉英
業務咨詢電話:0478-793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