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司法局位于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大樓,占地面積2448平方米,機構性質屬政法機關,核定編制45個,均為政法專項編,于1980年9月正式成立。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吉仁浩雅爾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馮建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組織人事、實績考核、計財裝備、信訪、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法治營商環境(放管服)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負責黨總支黨的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信息化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萬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基層基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綜治維穩、平安建設、掃黑除惡、公證律師等方面工作;分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社區矯正執法大隊,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法治宣傳與調研督查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系公證處、烏拉特前旗法律援助綜合服務中心。
王鋼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統籌抓好依法治旗與法治建設工作,負責依法治旗目標考核、行政復議與應訴、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等方面工作;分管依法治旗辦秘書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行政復議與應訴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系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
張立光 黨組成員、政工辦主任: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主題教育、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干部教育培訓、干部隊伍建設,表彰獎勵、保密機要、警車和警務督察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辦;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單位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旗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的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蘇木鎮、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各蘇木鎮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旗政府各部門、各蘇木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旗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全旗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指導、管理全旗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旗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旗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旗法律專家庫、旗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七)負責規劃和指導全旗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全旗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規劃、實施、指導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將旗政府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劃入旗司法局
四、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財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
(負責人:王永勝 聯系電話:13604782011)
(二)行政復議與應訴股。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等涉及政府行為規范的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情況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旗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擬定有關配套文件和答復意見。承擔依法由旗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的審理;受旗政府委托辦理應訴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協調全旗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辦旗政府一般經濟合同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重大經濟合同、特別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磋商、簽訂、履行等進行監督管理,調處履行過程中的爭議、糾紛。負責各蘇木鎮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監督和異議申請工作。草擬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監督制度;承辦旗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白皓元 聯系電話:19904786391)
(三)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全旗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并推行全旗行政執法監督的相關制度和全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標準;審核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承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和證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擬定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組織年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實施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過錯追究制度;指導、監督旗直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活動,協調執法矛盾爭議;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指導、協調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對旗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進行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起草或組織起草旗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審查旗直各部門以旗政府名義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并向旗政府提出審查報告,承辦旗直各部門和蘇木鎮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承辦旗政府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備案。負責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前置法律審核,對旗人民政府簽定的合同進行前置法律審核;承辦全旗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資格認定和發證等工作;
(負責人:秦榮 聯系電話:18047847489)
(四)法治宣傳與調研督察股。開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旗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見和問責建議。接受全旗各蘇木鎮、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擬訂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蘇木鎮和旗直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蘇木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工作。
(負責人:宋麗 聯系電話:15147146379)
(五)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檢查全旗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法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負責人:王滿貴 聯系電話:13337011128)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旗司法所建設。管理指導全旗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全旗人民調解員的選任。指導全旗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旗幫教安置工作。管理指導全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負責人:劉少云 聯系電話:13304780148)
(七)依法治旗辦秘書股。負責處理依法治旗辦日常事務,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規劃建設與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人:高芳 聯系電話:15547827551)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管理、指導、監督全旗律師公證工作。負責全旗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旗政府法律專家庫、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負責人:徐靜怡 聯系電話:15164863500)
(九)科技信息化股。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輿情處置和綜合協調調度工作。
(負責人:李東陽 聯系電話:15048812848)
(十)政工辦。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職責。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訓練、表彰獎勵、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等工作。負責基層司法所人員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見。組織開展對全旗司法行政重點業務工作的綜合督察。
(負責人:張立光 聯系電話:13624881020)
(十一)基層司法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下設十一個基層司法所,分別是:阿力奔司法所、小佘太司法所、明安司法所、大佘太司法所、新安司法所、西小召司法所、白彥花司法所、先鋒司法所、鳥拉山司法所、沙德格司法所、蘇獨侖司法所。負責所轄蘇木鎮的法制宣傳教育、擔任法律顧問、參與執法檢查、實施依法治理等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處,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圍繞蘇木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為市場主體和公民法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代理等服務;管理和指導蘇木鎮社區矯正工作。
五、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辦公電話:0478-3212556
負責人:吉仁浩雅爾
烏拉特前旗公證處(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機構全稱:烏拉特前旗公證處
主管部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單位類別:公益二類
機構性質:事業單位
系統類別:政府
機構規格:副科級
成立時間:1984年5月14日
單位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法律規定和公證機構的職責權限辦理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工作具有的服務、溝通、公證、監督職能作用。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政府七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3228755
負責人:劉大為
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機構全稱: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
主管部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性質:事業單位
系統類別:政府
機構規格:正股級
成立時間:2021年3月31日
單位主要職能:
(1)協助受理旗本級行政復議案件的立案申請。
(2)使用與管理司法部、司法廳以及市旗司法局關于行政復議與應訴相關信息平臺。
(3)協助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調查取證、聽證質證、集體討論、請示報告、文書送達、卷宗歸檔等相關工作。
(4)協助辦理旗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工作。
(5)協助辦理以旗政府為被申請人的各級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
(6)完成旗司法局交辦的其他業務。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辦公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3212556
負責人:張鑫
一、機關簡介
烏拉特前旗司法局位于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大樓,占地面積2448平方米,機構性質屬政法機關,核定編制45個,均為政法專項編,于1980年9月正式成立。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吉仁浩雅爾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馮建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組織人事、實績考核、計財裝備、信訪、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法治營商環境(放管服)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負責黨總支黨的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信息化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萬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基層基礎、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綜治維穩、平安建設、掃黑除惡、公證律師等方面工作;分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社區矯正執法大隊,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法治宣傳與調研督查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系公證處、烏拉特前旗法律援助綜合服務中心。
王鋼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統籌抓好依法治旗與法治建設工作,負責依法治旗目標考核、行政復議與應訴、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等方面工作;分管依法治旗辦秘書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行政復議與應訴股;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系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
張立光 黨組成員、政工辦主任: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主題教育、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干部教育培訓、干部隊伍建設,表彰獎勵、保密機要、警車和警務督察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辦;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單位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旗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的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蘇木鎮、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各蘇木鎮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旗政府各部門、各蘇木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旗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全旗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指導、管理全旗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旗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旗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旗法律專家庫、旗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七)負責規劃和指導全旗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全旗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規劃、實施、指導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將旗政府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劃入旗司法局
四、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財務、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
(負責人:王永勝 聯系電話:13604782011)
(二)行政復議與應訴股。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等涉及政府行為規范的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情況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旗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擬定有關配套文件和答復意見。承擔依法由旗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的審理;受旗政府委托辦理應訴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協調全旗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辦旗政府一般經濟合同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重大經濟合同、特別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磋商、簽訂、履行等進行監督管理,調處履行過程中的爭議、糾紛。負責各蘇木鎮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監督和異議申請工作。草擬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監督制度;承辦旗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白皓元 聯系電話:19904786391)
(三)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全旗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并推行全旗行政執法監督的相關制度和全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標準;審核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承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和證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擬定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組織年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實施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過錯追究制度;指導、監督旗直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活動,協調執法矛盾爭議;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指導、協調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對旗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進行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起草或組織起草旗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審查旗直各部門以旗政府名義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并向旗政府提出審查報告,承辦旗直各部門和蘇木鎮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承辦旗政府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備案。負責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對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前置法律審核,對旗人民政府簽定的合同進行前置法律審核;承辦全旗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資格認定和發證等工作;
(負責人:秦榮 聯系電話:18047847489)
(四)法治宣傳與調研督察股。開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旗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見和問責建議。接受全旗各蘇木鎮、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擬訂全旗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蘇木鎮和旗直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蘇木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工作。
(負責人:宋麗 聯系電話:15147146379)
(五)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檢查全旗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法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負責人:王滿貴 聯系電話:13337011128)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旗司法所建設。管理指導全旗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全旗人民調解員的選任。指導全旗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旗幫教安置工作。管理指導全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負責人:劉少云 聯系電話:13304780148)
(七)依法治旗辦秘書股。負責處理依法治旗辦日常事務,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規劃建設與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人:高芳 聯系電話:15547827551)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全旗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管理、指導、監督全旗律師公證工作。負責全旗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旗政府法律專家庫、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負責人:徐靜怡 聯系電話:15164863500)
(九)科技信息化股。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輿情處置和綜合協調調度工作。
(負責人:李東陽 聯系電話:15048812848)
(十)政工辦。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職責。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訓練、表彰獎勵、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等工作。負責基層司法所人員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見。組織開展對全旗司法行政重點業務工作的綜合督察。
(負責人:張立光 聯系電話:13624881020)
(十一)基層司法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下設十一個基層司法所,分別是:阿力奔司法所、小佘太司法所、明安司法所、大佘太司法所、新安司法所、西小召司法所、白彥花司法所、先鋒司法所、鳥拉山司法所、沙德格司法所、蘇獨侖司法所。負責所轄蘇木鎮的法制宣傳教育、擔任法律顧問、參與執法檢查、實施依法治理等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處,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圍繞蘇木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為市場主體和公民法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代理等服務;管理和指導蘇木鎮社區矯正工作。
五、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辦公電話:0478-3212556
負責人:吉仁浩雅爾
烏拉特前旗公證處(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機構全稱:烏拉特前旗公證處
主管部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單位類別:公益二類
機構性質:事業單位
系統類別:政府
機構規格:副科級
成立時間:1984年5月14日
單位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法律規定和公證機構的職責權限辦理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工作具有的服務、溝通、公證、監督職能作用。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政府七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3228755
負責人:劉大為
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機關簡介:
機構全稱:烏拉特前旗行政復議綜合服務中心
主管部門: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性質:事業單位
系統類別:政府
機構規格:正股級
成立時間:2021年3月31日
單位主要職能:
(1)協助受理旗本級行政復議案件的立案申請。
(2)使用與管理司法部、司法廳以及市旗司法局關于行政復議與應訴相關信息平臺。
(3)協助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調查取證、聽證質證、集體討論、請示報告、文書送達、卷宗歸檔等相關工作。
(4)協助辦理旗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工作。
(5)協助辦理以旗政府為被申請人的各級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
(6)完成旗司法局交辦的其他業務。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民生路司法防汛辦公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3212556
負責人: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