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老齡工作、養老服務、社會組織、慈善事業、區劃地名工作及自身建設全過程各方面。
(二)擬訂全旗民政事業發展地方性政策、制度和規劃。組織實施民政行業標準。
(三)擬訂全旗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檢查。
(四)擬訂全旗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執行上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擔全旗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全旗地名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全旗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思路建議。承擔全旗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指導全旗城鄉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六)貫徹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落實,推進婚俗改革。(七)擬訂全旗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
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旗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承擔旗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旗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查處民政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轉變。
(一)旗民政局要推動老齡工作向主動應對和統籌協調轉變,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能,協調旗有關部門和各蘇木鎮不斷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待、宜居環境、社會參與等政策,增強政策制度的針對性、協調性、系統性。推動養老服務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促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強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聚焦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兜牢民生底線。
(二)旗民政局將“參與擬訂全旗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職責劃入旗委社會工作部。
三、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與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在旗老齡工作委員會統籌下,旗民政局負責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旗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與旗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旗民政局會同旗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和烏拉特前旗行政區劃圖。
旗民政局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確權責名稱、權責類型、設定依據、履責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辦事指南、運行流程圖等,進一步優化行政程序,規范權力運行。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機構編制、人事、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紀檢、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牽頭負責全旗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人:呂彬 聯系電話:0478-3210108
(二)規劃財務室。擬訂全旗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各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全旗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李維毅 聯系電話:3218112
(三)社會救助股。擬訂全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上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依法查處通過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護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魏東 聯系電話:0478-3226902
(四)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組織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殯葬設施的興建和殯葬設備、殯葬用品制造、銷售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張宏 聯系電話:0478-3213414
(五)養老服務和老齡工作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高齡補貼、三民生活補貼、精退困難生活補貼等補貼發放工作。承擔旗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依法查處養老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郄永艷 聯系電話:0478-3226903
(六)社會組織和區劃地名股。擬訂全旗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旗本級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執行上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蘇木鎮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旗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依法查處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申請登記和使用《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任軍 聯系電話:0478-3225016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2850
負責人:王永剛
烏拉特前旗民政事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婚姻登記管理政策,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負責辦理婚姻登記、婚姻證補發和被脅迫婚姻的撤銷。負責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和調閱調取工作。
(二) 承擔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慈善事業,基層群眾自洽建設和社區治理,區劃地名等方面的行政輔助性工作。
(三)對全旗殯葬服務行業進行業務指導,為全旗殯葬改革提出建議。
(四) 協助蘇木鎮制止和處理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完威民政部殯葬信息直報系統的日常信息填報工作,并對全旗各蘇木鎮、村級殯葬信息填報工作進行指導。
(五)協助開展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
(六) 協助開展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三民”人員的目常管理服務工作。
(七)協助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擔流浪乞討人員的接收、住院洽療、護理、遺送等救助工作,處理無主流浪乞討死亡人員的喪葬事宜,建立個人信息管理檔案。
(八)協助開展民政救助對象中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建立個人信息管理檔案。
(九)完成旗民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 710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3414
負責人:張宏
烏拉特前旗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主要職責:
?。ㄒ唬﹨f助開展全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擔低保人員的日常動態監測,執行保障標準,檔案信息的保存,做好對蘇木鎮、農牧漁場業務指導。
(二)協助開展特困對象供養救助工作。承擔城鎮和農村特困人員失能與半失能的認定,分散與集中供養對象的日常管理,保障資金的發放,檔案信息管理及業務指導等工作。
(三)協助開展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和災民災后生活救助工作。承擔救助人員的監測、資金發放、檔案信息管理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四)開展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旗核對系統的搭建及維護和受核對家庭信息的采集、查詢、核對、建檔等相關工作,為城鄉低保、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結論。
?。ㄎ澹╅_展農牧區社會養老保險退保工作以及政策解讀和信訪接待。
?。┙⒍c聯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機構、托養機構、合作醫療機構,開展業務指導。
?。ㄆ撸┩瓿善烀裾纸晦k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一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5565
負責人:魏東
(一)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將之貫穿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老齡工作、養老服務、社會組織、慈善事業、區劃地名工作及自身建設全過程各方面。
(二)擬訂全旗民政事業發展地方性政策、制度和規劃。組織實施民政行業標準。
(三)擬訂全旗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檢查。
(四)擬訂全旗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執行上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擔全旗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全旗地名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全旗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思路建議。承擔全旗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指導全旗城鄉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六)貫徹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落實,推進婚俗改革。(七)擬訂全旗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
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旗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承擔旗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旗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查處民政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轉變。
(一)旗民政局要推動老齡工作向主動應對和統籌協調轉變,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能,協調旗有關部門和各蘇木鎮不斷完善老年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待、宜居環境、社會參與等政策,增強政策制度的針對性、協調性、系統性。推動養老服務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促進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強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聚焦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兜牢民生底線。
(二)旗民政局將“參與擬訂全旗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職責劃入旗委社會工作部。
三、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與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在旗老齡工作委員會統籌下,旗民政局負責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旗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與旗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旗民政局會同旗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和烏拉特前旗行政區劃圖。
旗民政局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權責清單,逐項明確權責名稱、權責類型、設定依據、履責方式、追責情形等。在此基礎上,制定辦事指南、運行流程圖等,進一步優化行政程序,規范權力運行。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黨務、機構編制、人事、文書、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紀檢、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的統籌協調。牽頭負責全旗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人:呂彬 聯系電話:0478-3210108
(二)規劃財務室。擬訂全旗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各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全旗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李維毅 聯系電話:3218112
(三)社會救助股。擬訂全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上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依法查處通過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護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魏東 聯系電話:0478-3226902
(四)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組織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殯葬設施的興建和殯葬設備、殯葬用品制造、銷售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張宏 聯系電話:0478-3213414
(五)養老服務和老齡工作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高齡補貼、三民生活補貼、精退困難生活補貼等補貼發放工作。承擔旗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依法查處養老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郄永艷 聯系電話:0478-3226903
(六)社會組織和區劃地名股。擬訂全旗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旗本級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執行上級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蘇木鎮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旗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旗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依法查處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申請登記和使用《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任軍 聯系電話:0478-3225016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2850
負責人:王永剛
烏拉特前旗民政事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婚姻登記管理政策,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負責辦理婚姻登記、婚姻證補發和被脅迫婚姻的撤銷。負責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和調閱調取工作。
(二) 承擔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慈善事業,基層群眾自洽建設和社區治理,區劃地名等方面的行政輔助性工作。
(三)對全旗殯葬服務行業進行業務指導,為全旗殯葬改革提出建議。
(四) 協助蘇木鎮制止和處理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完威民政部殯葬信息直報系統的日常信息填報工作,并對全旗各蘇木鎮、村級殯葬信息填報工作進行指導。
(五)協助開展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
(六) 協助開展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三民”人員的目常管理服務工作。
(七)協助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擔流浪乞討人員的接收、住院洽療、護理、遺送等救助工作,處理無主流浪乞討死亡人員的喪葬事宜,建立個人信息管理檔案。
(八)協助開展民政救助對象中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建立個人信息管理檔案。
(九)完成旗民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 710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3414
負責人:張宏
烏拉特前旗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一、主要職責:
?。ㄒ唬﹨f助開展全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擔低保人員的日常動態監測,執行保障標準,檔案信息的保存,做好對蘇木鎮、農牧漁場業務指導。
(二)協助開展特困對象供養救助工作。承擔城鎮和農村特困人員失能與半失能的認定,分散與集中供養對象的日常管理,保障資金的發放,檔案信息管理及業務指導等工作。
?。ㄈ﹨f助開展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和災民災后生活救助工作。承擔救助人員的監測、資金發放、檔案信息管理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四)開展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旗核對系統的搭建及維護和受核對家庭信息的采集、查詢、核對、建檔等相關工作,為城鄉低保、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結論。
(五)開展農牧區社會養老保險退保工作以及政策解讀和信訪接待。
(六)建立定點聯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機構、托養機構、合作醫療機構,開展業務指導。
?。ㄆ撸┩瓿善烀裾纸晦k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
辦公地址:烏拉特前旗民生大廈一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478-3215565
負責人:魏東